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积极寻求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联动,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完成了兰州市首例二手房购买首付款的提取手续。
最新实施的二手房首付提取规定明确指出,缴存人若需提取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相关资金将直接从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划拨至中介机构专设的资金监管账户。在买卖双方完成交易过户手续后,该笔资金将解冻并划拨给卖方,确保购房首付款直接支付。
与过去相比,当前提取政策使得缴存者仅需自筹少量资金或无需自筹,从而有效缓解了其购买自用住房时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