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生活在线 正文

为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关键群体创办企业的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扶持,兰州市已正式开启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资助的申报流程。

补助对象包括在兰州市注册并稳定运营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需遵循规范经营原则,依法纳税,并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未曾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且无任何失信行为记录。对于旨在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补助申请应在经营主体完成登记注册后的两年内提出,但最迟不得超过五年。

公告明确了补助条件及标准。经营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可申请一次性补助。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经营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经营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本次申报遵循区域化管理原则,由经营主体自主提出申请。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合格后,将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具体补助金额依据各县域的资金分配情况确定,并按照申请提交的顺序(以成功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时间为依据)进行发放。

责任编辑:admin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